国务院办公厅: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

日前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》,通过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,改革

国务院: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

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《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提出要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,